• 业主公约

  • 人人有家网  2009-5-14 14:23:59  来源:  

  •   物业管理的业主公约是指一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管理部门主持,全体业主(使用人)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签订的,明确物业管理人与业主(使用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的地方称为合约、契约,或公约、公契)。这种公约(或称契约)的性质是公民之间共同约定、相互制约、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由于业主公约公共契约是要求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遵守,因此契约的内容主要是涉及大家所关心常见的一些事情。具体在下面几个方面:
      1.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环境使用和维护方面的规定
      (1)物业范围内的所有使用人对物业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的使用,要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及《物业管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并有自觉维护的责任;
      (2)不得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和附属用地以及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和附属设施,也不得随意接引、拆除和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3)禁止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
      (4)不得在住宅区内随意停放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载重车通行。
      2.房屋装饰;装修、改建的有关规定
      (1) 房屋装饰、装修必须报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
      (2)装修时,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的外观;
      (3)房屋的装饰、装修不得损伤房屋的承重结构;
      (4)禁止违章私自搭建。
      3.对物业管理管辖范围内娱乐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的有关规定
      (1)环境卫生的规定和约定;
      (2)噪音的有关规定和约定;
      (3)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
      (4)对治安防范的有关规定和约定。
      4.有关处罚条款
      (1)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及其设施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或影响房屋整体外观的有关处罚规定;
      (2)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有关处罚规定;
      (3)侵占房屋共用部位和房屋的附属用地以及侵占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的有关处罚规定;
      (4)噪声扰民、污染环境方面的有关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