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酝酿中的政策提出来之后,大家都很愕然,继而是不解。不少市民抢在新政出台之前,突击提取公积金。广东省和广州市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提出质疑:“半年缴存额垫底”有什么依据?怎么不事先问问市民的意见?
是啊,市民用来供楼的钱怎么支配,连市民自己都无话事权,的确有些说不过去。但出现这类事儿,其实也不难理解——征求市民意见,基本可确定,市民是不同意的。供了房的市民,恨不得一周取一次钱,如果留下半年的钱用来保底,教人如何心安理得?所以,有关部门自作主张,大概是想让政策自行生效。
国家设立公积金制度,是想通过强制缴存的方式帮大家攒钱买房。有一个常识必须重申一下:公积金从来都是个人账户而非集体账户。既然是个人账户,那账户里的钱当然是由个人做主的。该拿多少,什么时候拿,个人在这些方面至少应当有更多的话事权。在北京,公积金也可以按月拿了,只要账户余额不低于10块钱,剩余的钱都可以拿走。这就已经非常接近“我的公积金我做主”了。但北京目前还只是个例,在大部分地方,公积金提取都有很高的门槛,比如说一年只能拿一次。
相关管理部门为什么就是不肯让市民对公积金有更多支配权呢?我琢磨,主要还是利益因素在起作用吧。我留意了一下这个数据:如果“半年缴存额垫底”新政通过的话,全市公积金留存总额将达101.46亿元。大家知道,这年头是有钱好办事,上百亿的资金攥在手里,做起事来方便。从前,各地公积金被管理部门用来投资什么的,大家没少听说。钱如果用来增值什么的,当然不是坏事,问题是,公积金的主人可曾分得一杯羹?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样的投资就显得不那么正当了吧!所以,有关部门有必要辛苦一下,向公积金的主人们说明这公积金账户半年保底钱是做什么用的;假若用来投资,收益归谁,亏损谁承担。
现如今,提取公积金有着杂七杂八的门槛,表面上看来是为了管理,管理部门似乎也不厌其烦,并乐此不疲。但实际上,公积金提取这件事,应当是越简单越好,管理部门相必不会无缘无故地自寻烦恼,增加繁琐的手续。毕竟,市民和管理者,都不喜欢复杂。这么想来,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提取政策是否合理合法,倒是该好好听证一番。